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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征集

我为黄浦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言献策 已结束发布机构:中共黄浦区委、黄浦区人民政府征集时间: 2023-04-24 至 2023-05-13

为进一步提升本区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水平,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我为黄浦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言献策”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集内容
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时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上海市《落实国家“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增高技能人才20万以上。为进一步推进黄浦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原统筹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政策进行调整,形成《黄浦区统筹使用地方教育附加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浦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就该实施办法,开展人民建议专项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3日。
三、征集方式
(一)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登录“随申办”APP或小程序,点击互动—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建议征集)—征集令—“我为黄浦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言献策”—我要建议,进入建议留言板,留下意见和建议。
(二)您可以发邮件至rbjfzk@shhuangpu.gov.com,向我们提出建议。
(三)寄发信函:来信请寄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300号1号楼西408室;邮政编码:20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人民建议征集”字样。
(四)网上填写意见:登录“上海黄浦”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草案征集在线提交(https://www.shhuangpu.gov.cn/hd/wszjgb/index.html?questionnaireid=d8b3e1cd-36f5-4c5d-8e67-9ff17e43951d#)。
四、征集应用
对您提出的建议,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开展研究。对具有重要价值的人民建议,将采取会商、调研和座谈等方式进一步分析研究,积极推动人民建议落地转化。
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浦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黄浦区统筹使用地方教育附加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黄浦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黄浦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定位,统筹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支持。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财发〔2020〕7号)、《关于印发关于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51号)、《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办法》(沪人社职〔2019〕92号)和《上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本市促进就业计划目标的通知》(沪就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补贴项目及标准
(一)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
鼓励本区单位(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或实际办公地在本区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2022年以来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培训实施后通过考核评价,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区级补贴。补贴标准:初级工(五级)2000元/年,中级工(四级)3000元/年,高级工(三级)4000元/年,补贴期限不超过学徒培养期限。
(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鼓励本区企业(注册地及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2022年以来,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成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工作资助。对认定为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在市级技能提升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用人单位培养成效补贴,补贴标准:高级工 1000 元/人、技师及以上 1500 元/人。
(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资助
鼓励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规范诚信办学,提升办学质量。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为A级,且年度无责任性投诉的本区培训机构,给予5万元一次性机构建设资助。
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新设立高级工及以上社会化培训项目,3个月内开班,一年内经社会化培训,申报并通过社会化技能评价获证超过50人的本区培训机构,给予培训项目建设资助,资助标准:高级工 10000元/项目、技师及以上 20000元/项目。
(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高级工及以上培训
鼓励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当年度经社会化培训,申报并通过社会化技能评价获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超过30人(单个项目等级)的本区培训机构,在市级技能提升补贴的基础上,按照实际获证学员人数给予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效补贴,补贴标准:高级工 1000 元/人、技师及以上 1500 元/人。
(五)技能人才工作室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本区技能人才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技能人才工作室资助工作。技能人才工作室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为每个项目5万元,周期三年。相关申报认定、管理考核文件另行制定。
(六)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
根据年度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文件执行。
(七)根据市局文件要求设置的其他职业能力提升重点项目
二、补贴申请及审核拨付
(一)补贴对象向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窗口提出补贴申请,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相应补贴经费发放至单位银行账户。
(二)补贴对象应在满足补贴申请条件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补贴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作放弃补贴申请。
(三)操作办法由区就业促进中心另行制定。
(四)本办法涉及补贴经费由区地方教育附加资金列支。
三、工作要求
(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补贴申请的审核和培训过程的管理。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
(二)享受补贴的本区企业、培训机构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应规范有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严格把控培训及评价质量,自觉接受本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对查实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取消其再次申请培训补贴或承担培训任务的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附则
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实施,有效期2年。《黄浦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办法》(黄人社技〔2016〕15号)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回复

为进一步提升本区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水平,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黄浦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3日联合开展了题为“我为黄浦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言献策”主题征集活动,现对收集到的建议集中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活动通过随申办APP“人民建议征集”专栏里的“征集令”版块、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共收到相关建议40件,梳理出具体内容40条,主要涉及“加强补贴力度、降低申请门槛”、“加强监管,确保政策落地”和“加大政策宣称力度”等3个方面。
二、主要内容
第一类:加强补贴力度、降低申请门槛。共有23条建议涉及。其中7条建议提出适当降低申请补贴的门槛并加强补贴力度,反响比较集中。此外也有人建议要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建议提高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第二类:加强监管,确保政策落地。共有12条建议涉及。主要建议多与企业对接交流,并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督促政策落实,确保各项补贴落地见效。
第三类:加大政策宣称力度。共有5条建议涉及。主要建议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拓宽政策宣传面、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广为人知,确保惠民政策不漏死角。
三、建议应用
经过汇总梳理和研究论证,相关建议由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跟进研究和解决。2023年6月7日,黄浦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印发了《黄浦区统筹使用地方教育附件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育的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该政策将于7月7日正式施行。
针对加强补贴力度、降低申请门槛的建议:文件旨在鼓励培训学校多开班授课,故对补贴申请设定了一定条件。经调研,申请条件并不难实现,与全市其他区县相比,亦不属苛刻。目前,《办法》明确了对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被评为A级的本区培训机构,给优质机构建设资助。
针对加强监管,确保政策落地的建议:待该政策正式生效后,相关业务科室将牵头做好对相关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相关机构正确、合理适用政策。适时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力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针对加大政策宣称力度的建议:持续有力政策的线上线下宣传工作。6月7日,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已经同步发布政策图解。同时,将通过线下等途径,同时,线下将以画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政策进行说明,持续拓展政策的宣传广度和深度。
下一步,将以此次人民建议征集活动为契机,积极吸纳民众智慧,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调研交流,对征集到的普遍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报送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及时予以吸收采纳,积极推动转化落实,不断推动黄浦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浦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