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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规范电梯广告投放 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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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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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近年来,电梯作为居民日常出行的核心公共空间,其内部广告因音量扰民、内容低俗“洗脑”、侵犯隐私等突出问题,成为社区治理的痛点难点。一是声光与内容扰民,对居住者带来不良体验与错误引导。二是隐私安全存忧,目前电梯轿厢内陆续出现各类智能触碰、扫码互动类电子设备,居民担心手机靠近设备时存在隐私泄露、资金被盗刷的风险。三是监管权责模糊,电梯广告涉及物业、业委会、广告公司等多方主体,缺乏明确监管主体。为此,提出以下建议:结合上海住宅小区实际情况,明确电梯广告投放的技术标准要求、监管方式、投诉响应等全流程要素,特别对住宅小区电梯广告投放的内容、数量、时段、安装、音量等作出规定,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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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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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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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徐同志:您所提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3月17日,我局召集主要电梯媒体广告运营企业进行提醒指导,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广告内容审核责任,加强广告设备运行管理,合理控制广告播放音量、亮度和播放频率,避免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干扰,并建立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对市民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整改。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规范引导,进一步明确禁止性发布内容和高风险广告情形,为本市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广告媒体管理提供参照依据。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严格履行法定责任,依法查处发布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同时,指导市广告协会加强《梯媒广告发布管理规范》的宣贯实施,推动电梯媒体广告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持续规范设备运行管理和广告发布行为,不断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