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办召开全市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会议 时间:2006-09-12

9月8日,市信访办召开全市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会议,市联席办主任、市信访办主任杨全心出席会议并讲话。杨全心强调:(1)要进一步提高对信访复查复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是《信访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信访复查复核部门代表一级政府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2)要打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的基础。既要在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干部选拔上打好基础,又要在复查复核工作制度和规范上打好基础;(3)要把信访复查复核过程作为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化解信访矛盾的过程,真正做到“事要解决”;(4)要谨慎行使信访复查复核权力。在复查复核信访事项时,要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复查复核结论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5)要处理好“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尊重办理、复查机关意见,复查复核机关独立判断、出具主导性意见”三者之间的关系,力求找到较好的平衡点;(6)要把问责追究、三项建议权和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市信访办副主任李余涛传达了市信访办关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意见,总结和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情况。市信访办各处室负责人以及19个区县和市政府部分委办局信访复查复核工作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对市信访办草拟的6个规范性文件及复查复核工作进行了讨论,有关单位代表还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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