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海市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2-04-2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评选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41号)精神,本市开展了“两先”评选推荐工作。经有关部门逐级推荐、集体研究,确定了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上海市推荐对象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4个)

上海市徐汇区信访办

上海市松江区信访办

上海市国资委信访办

上海市信访办办信处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3名)

孙晓青 上海市浦东新区信访接待中心九级职员

徐科兵 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信访办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唐月华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信访办主任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反映。

电       话:021-23117171

传       真:021-63582013

电子邮箱:xfb_zzrsc@163.com

通讯地址:人民大道200号综合楼230室

 

 

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上海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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