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析,纠正对法律的误读 时间:2011-09-16

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会议室里,闸北区司法局局长米振荣在等李阿姨。他胸前挂着个“法制宣讲团”的牌牌,手边一张纸上有红笔写下的八行字——寥寥数语,勾划出李阿姨的性格特点与诉求。
    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米振荣教过法学,当过9年兼职律师,在闸北区法制办工作了5年……前前后后与法律打了30年交道。今年3月初,闸北区组建宣讲团,尝试对部分上访群众开展“一对一”法制宣讲,米振荣成了当然的“种子选手”。半年来,他和14名宣讲员一起跟173人次面对面析案讲法,帮七成宣讲对象回归理性诉求,3起信访积案由此得到化解。米振荣说:“我们在努力教他们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不谈方案谈方法

很多信访人都有一个长长的让人唏嘘的悲情故事。李阿姨年过六旬,她的故事不算太长,浓缩之后约摸要讲40分钟,却包含了几乎所有的悲剧元素:幼年丧父、中年离异、三代蜗居……
    米振荣坐在对面听,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她。经验告诉他,他们需要倾诉,需要有人认真地倾听他们的不幸,甚至接受他们宣泄怨气。“信访矛盾最集中、最激烈的就是动迁。动迁矛盾之所以难解,往往因为遭遇不幸的人们把动迁看作摆脱贫穷和不幸的最后机会。”米振荣认为,真诚地倾听他们的不幸,正是表达了党和政府直面群众疾苦的勇气,表达了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诚意。
    诚意能够打动内心深处仍然将希望寄托在党和政府身上的群众。曾有一位信访人与米振荣交谈3分钟后,拿出了藏在身上的录音笔:“我相信你,不录了……”还有一位信访人在“一对一”法宣活动快结束时主动表态:“到此为止,我不会再到处上访。”
    是他们得到了满意的解决方案?米振荣说,法宣团不谈解决方案,谈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方法有三条:其一,不多提伤心事,说出真实诉求;其二,找准责任部门,不要四处走访;其三,矛盾双方往互相接近的方向谈。

什么是“公平”?

倾听着一个又一个故事,米振荣发现,信访人最常说的词是“公平”。
    搞了30多年法律的米振荣也很喜欢讲“公平”。对着李阿姨,他笑呵呵地说:“阿姨有一句话我喜欢——‘要公平公正’。但什么是公平?不是你说了算,不是动迁组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而是法律和政策说了算。”
    他细细地拆解起李阿姨的困惑:“为什么同一套房子动迁,你弟弟能拿房子,而你只能拿货币?因为你弟弟是法定的被拆迁人,所以要为他安置住所。阿姨的户口不在其中,但又确实有这套房子的部分继承权,这在法律上被称作‘户外共有人’,按政策就该对您货币补偿。”
    李阿姨愣了愣,轻轻抽泣了一下:“这两年,我眼睛一睁开就是上访,这样的日子我也不想过。但孙子20出头了,我实在不能再挤住在儿子家里,所以想要套房子。”
    “阿姨确实困难。按照政策不能给您房子,但动迁组已经找街道帮忙,配套帮困政策,两笔钱合起来帮你买套房子——这不是按照法律您应当得的,而是政府想方设法帮您老有所居。政府会尽力,却不一定能帮到位,阿姨您能理解吗?能不能和动迁组、街道一起往解决问题的方向走?”米振荣有些动情,“闸北人是一家,家里的问题我们一起来想办法。”

纠偏,但更要“办事”

李阿姨离开的时候,悄悄拉住一位街道工作人员:“这个同志人很好,讲话很实在。”几乎同一时间,有人告诉米振荣:“阿姨情绪放松了很多,下次应该可以更理性地谈方案了。”看来又是一次成功的宣讲。
    不过,米振荣不敢过高估计法制宣传的作用:“动拆迁政策相当复杂,一些动迁对象的家庭关系、被动迁物业的权属关系也很复杂,他们容易产生对法律的误读、误解,进而产生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我们的工作,是向他们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通过案例分析纠正他们对法律的误读,在此基础上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有序的正常上访途径来表达合理诉求,从而疏解矛盾。但疏解矛盾并不等于化解矛盾。”
    正是基于这一判断,宣讲团始终坚持“事、权统一”的原则,鼓励各责任部门直接面对访民、直接研究方案、直接落实措施,“最终,还是要由责任部门解决访民的事。这个面对访民、服务访民的过程,是对我们群众工作能力的考验。”离开街道办时,米振荣对工作人员说:“阿姨是讲道理的。责任单位一定要抓紧跟她谈具体方案,这样阿姨才会很好地配合。”

 

(转载自2011916日《文汇报》)

分享: